| 周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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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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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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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院(部)检查教师、学生上课情况,周五将开学第一周教学情况书面报教务处。
2、各院(部)安排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抽查。
3、本周五前,上学期学生成绩输入整理完毕,对学生开放查询。
4、本周五前,上学期期末未按要求提交课程考试改革申请的院(部)完成相关手续。
5、统计学生不及格成绩,将名单、门次报教务科;各学院安排不及格学生重修。
6、完成本学期教材发放工作。
7、各院(部)安排本学期督导组听课计划并报教务处,从第二周开始听课。
8、个别网上评教参评率较低的专业,根据教务处通知重新安排评教。
9、课程进修教师手续办理(2013—2014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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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
(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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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选拔考试报名、核对本人信息。
2、各院(部)报实验课表、实验教学计划书和汇总表,以及本学期实习、课程设计安排。
3、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各院(部)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各环节,做好自查。
4、评教、督导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等各种教学信息的反馈与整改。
5、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
6、公共选修课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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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3.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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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英语八级考试(3月22日)。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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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3.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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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14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3月29日) 。
3、相关部门修订完善2014年新增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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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3.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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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
2、2014届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3、办理2014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推荐手续。
4、相关部门修订完善2014年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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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八
(4.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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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补考。
2、全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4月13日)。
3、学生年度书费结算。
4、校春季运动会(4月17、18日)。
5、全国大学生专业英语四级统测(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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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
(4.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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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各院(部)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各环节,做好自查。教务处抽查。
2、做好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准备工作(依据安工院2011【114】号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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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十二
(5.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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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中教学检查。
各院(部)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务处宏观指导、抽查:
(1)全面检查教学进度、教师教案、教师日志、作业布置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
(2)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教学工作反馈意见;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打分测评;
(3)全面检查实践教学质量,包括:实验开出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占实验课程的比例统计、开放实验室情况、实习(实训)完成情况等;
(4)将汇总检查情况报教务处,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5)考试改革课程实行情况检查。
2、各院(部)将下学期教师任课安排及选修课申请上报教务科。
3、开展同行评教和学生网上评教,各教学部门督促学生积极评教评学。
4、征订2014年秋季教材。
5、各院(部)上报新专业设置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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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5.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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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部门报2014年新增专业教学计划。
2、各学院进行学士学位资格初审。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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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5.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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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完善试题库及试卷库,继续实施教、考、评分离。
2、各学院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将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统一核查。
3、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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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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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上报本学期期末考试各科考试、考查安排(表格、电子文档)。
2、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办理有关手续。
3、上报需参加期末考试的重修学生名单及科目。
4、各院(部)报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向教务处请假)。
5、院(部)报四六级考试监考教师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向教务处请假)。
6、核对毕业生书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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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6.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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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升本”考试。
2、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办理有关手续。
3、各院(部)选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上报教务处。
4、校对期末监考表。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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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6.1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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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
2、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3、本周内考查课结束并进行考查,考试课继续上课。
4、安排新教师岗前培训。
5、开展教师评学。
6、教师外出课程进修、顶岗实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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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6.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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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院公修课考试(详见《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每门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将成绩单、试卷分析报教务处,考试结束5天内将考试试卷分类整理归档。
3、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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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6.2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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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课课程考试,考试结束三天将成绩单上交教务处并录入成绩。
2、考试结束5日内将本学期考试、考查成绩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对学生开放查询。
3、校对下学期课程安排,发放下学期课程表。
4、各院(部)到教务处领取下学期任课安排、教学进度表、教师日志等相关教学材料。
5、各院(部)进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6、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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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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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院(部)按照要求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归档文件。
2、每1~2周各院(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要求有教研活动记录备查。
3、安排好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
4、其他教学工作及活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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