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宣传大学生资助政策,我院2019年9月11日举办关于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的主题班会。
班会上,老师参照学生手册及有关规定,向同学们仔细地介绍了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带领同学们一起学习每一项内容。
学生资助资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补助金额:
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
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
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
除国家奖学资金外我校还设有安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等一系列助学政策。
安工奖学金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安工奖学金分为一、二等。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
三、评定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参评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参评上一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处分;
4.参评上一学年未出现因旷课被学院通报情况;
5.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参加奖学金评选。
校长奖学金
奖励标准:
一、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文体竞赛以及学术创新奖励标准: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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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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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一等奖 |
团体 |
5000元 |
团体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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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3000元 |
个人 |
1000元 |
二等奖 |
团体 |
2000元 |
团体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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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1500元 |
个人 |
1000元 |
二、获得政府部门授予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者奖励标准:
学生在校外被授予的荣誉称号非指标摊派名额可以按以下标准实励:由团中央及各部委、团省委及各省厅授予冠以各级别称谓的十大感动人物、十大杰出青年、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的,国家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
安工学生临时困难救助方法
救助标准及方式:
第十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上报学生情况制定救助方案,经学校批准后进行救助资金的发放。
第十一条 救助资金采取现金形式发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救助资金原则上每人每年200-2000元。
此次关于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的班会,利用新学期开学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各项资助措施,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筑梦每一位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