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召开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主题班会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7:07 




 

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宣传大学生资助政策,我院2019911日举办关于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的主题班会。

3

班会上,老师参照学生手册及有关规定,向同学们仔细地介绍了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带领同学们一起学习每一项内容。

1

4

学生资助资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补助金额:

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

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

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

除国家奖学资金外我校还设有安工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等一系列助学政策。

安工奖学金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安工奖学金分为一、二等。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

三、评定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参评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参评上一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处分;

4.参评上一学年未出现因旷课被学院通报情况;

5.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参加奖学金评选。

校长奖学金

奖励标准:

一、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文体竞赛以及学术创新奖励标准: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一等奖

团体

5000

团体

2000

 

个人

3000

个人

1000

二等奖

团体

2000

团体

1000

 

个人

1500

个人

1000

二、获得政府部门授予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者奖励标准:

学生在校外被授予的荣誉称号非指标摊派名额可以按以下标准实励:由团中央及各部委、团省委及各省厅授予冠以各级别称谓的十大感动人物、十大杰出青年、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的,国家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

安工学生临时困难救助方法
救助标准及方式:

第十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上报学生情况制定救助方案,经学校批准后进行救助资金的发放。

第十一条  救助资金采取现金形式发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救助资金原则上每人每年200-2000元。

此次关于落实学生资助宣传“两节课”制度的班会,利用新学期开学重要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各项资助措施,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筑梦每一位学子。

上一条:致2020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下一条:防诈骗宣传材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