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本科生毕业当年考上研究生或应届专科生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
2.办理时间:每年九月底之前。
3.办理手续:借款人需展期的要持研究生(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展期申请表原件两份(申请表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到原贷款所在学校即安阳工学院提出展期申请,学校汇总后输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展期模块。学校持安阳工学院展期登记汇总表及附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到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有关手续。省资助中心提供给学校展期批复表,由学校存档并将展期情况告知办理展期手续的借款学生。
4.展期时间:即本科阶段、专科阶段的贷款在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借款人在研究生(或本科生)阶段继续贷款的也是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请辅导员老师注意此问题并在借款学生毕业前向借款人讲清楚。
各位辅导员老师务必要提醒办理展期学生按时提供有关手续,贴息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研究生(专升本)毕业当年的6月30日。逾期没有办理的,第二年办理,其展期贴息时间按毕业当年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的12月20日起贴息至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当年的7月1日;考入研究生(或专升本)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