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款方式
1.毕业前一次性还清:选择此种还款方式学生只需还贷款本金,无需偿还利息。
2.毕业后分期还款:毕业次月起产生的利息将由本人承担,此种方式需要按期还款,根据银行规定定期将本金和利息存入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中,并保证扣款金额。
3.提前还款:
(1)1月—9月及12月:
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
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
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11月份不能扣款。
(2)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可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支付宝生活号或POS机进行还款。
如果提出申请后,没有进行提前还款,不记做逾期,但是下次要重新申请提前还款。
学生当月有应还本息未还,无法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人在毕业当年需要毕业当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全部结清才可无需自付利息。
二、本息回收
1.还款规则:
毕业当年下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自付利息。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
11月1日(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12月20日之前,(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还款。
2.正常还款:
利息: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后下月1日起按年自付利息,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本金:借款学生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于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到期之前可进行提前还款。
三、征信知识
全称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有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如在规定时间不能结清当年的到期本息,你的不良还款信息将自动录入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一旦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个人贷款买房、买车等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因此请务必珍惜自己的征信记录,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四、违约责任
若未能及时偿还相应本金和利息,将被视为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地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强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严重违约的贷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步骤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提前还款”申请(11月除外)。每个月可以申请一次,1-15日申请的,计息到本月20日,本月20日为还款日;16-30日申请的,计息到下月20日,下月20日为还款日。
2.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可在还款日前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3.20-30日支付宝系统扣款、国开行系统进行后台操作。
4.下月月初国开行系统显示学生助贷合同状态是否“已结清”。“已结清”即已还贷。
六、提前还款申请操作步骤
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还贷,一定要先进入国开行个人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才能利用支付宝还款。具体操作如下:
1.登陆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2.点击我的贷款:
3.进行申请:选择要还款的贷款,点击提前还款申请
七、手机支付宝账户还款操作
1.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
2.输入还款的支付宝账户,注意该账户为助学贷款系统中的账户,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中查看:
3.如果支付宝还未查到还款信息,则应该先完成“提前还款申请”操作才能查询到,如果是到期还款或年终结息则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