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安工学工【2024】25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转专业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党政办公室、辅导员等相关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辅导员办公室。
组 长:董昭
副组长:张涵 段德功 李立
成 员:杜章永 申庆超 杨玉锋 陈玲玲 张 佳
二、转专业对象及要求
本学年转专业工作面向我校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能更好完成学业或更能发挥其兴趣或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或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正常退役后报到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由于无法开班或学生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已经没有原专业的(含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学生),根据学校情况及学生需求商议进行专业调整;
7.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未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
3.跨学历层次的;
4.由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
5.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互转的;
6.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7.专科二年级及以上、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复学时原专业取消、飞行技术专业因停飞无法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等情况除外);
8.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转专业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为百分制,各占50%。笔试内容为数学和英语;面试为单独谈话,包括谈心谈话和心理测评;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转专业计划。详见附件《电子电气与无人机学院2024-2025学年新生转专业计划》(附件1)。
(三)学生申请。2024年12月21日前,本学院有意向调整专业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四)学院审核与公示。
1.针对申请转出学生: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条件后,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于2024年12月31日9:00前交拟转入学院;
2.针对申请转入学生:请将申请表于2024年12月31日9:00前交至A07-313张佳老师处。学院会根据考核办法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学院于2025年2月15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院将上报学生工作处。
(五)校级审批与公示。学校审核通过的,将在学生工作处公告栏及官网进行校级公示。
(六)手续办理。学校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发放转专业通知单,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七)其他情形。公示期内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的,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拟接收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七)转专业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附件:1.电子电气与无人机学院2024-2025学年新生转专业计划
2.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